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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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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57,085,801股,每股人民币13.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236,514.71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外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中信证券及多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户专储管理。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银行按月向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供账户对账单,并在大额支取时及时通知。协议还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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