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巢静宇))
巢静宇自2024年12月10日起担任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她在2024年的工作中,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利益。
巢静宇拥有丰富的法律背景,曾在江苏日月泰律师事务所、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政法委、司法局任职,现任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行主任。她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确保了独立性。
2024年度,巢静宇亲自出席了1次董事会,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她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但年内未召开相关会议。她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利用专业知识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巢静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她将继续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