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冠捷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2:30在公司指定地点召开,由董事黄程主持。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8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50,436,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833%。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915,212,262股,占93.7469%;2.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969,415,091股,占99.2990%。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