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9.7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无需取得相应许可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涉及的尚需履行程序已在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取得批准的风险做出特别提示。
交易对方拥有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截至说明出具之日,李涛、孙娜、方超、宁东俊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存在质押未解除,但已承诺及时解除质押并在股份交割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其他交易对方均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