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护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定义及管理原则,强调募集资金使用应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混用。公司须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且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募投项目变更需履行相应程序并公告。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度出具专项报告并公告。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重大违规情形应及时督促整改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