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3号)。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如有)、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3月24日(T日),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初步询价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T-3日)9:30-15:00。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需在2025年3月18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国泰君安报备系统提交核查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最低拟申购数量为280万股,拟申购数量上限为1,500万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10%的获配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并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本次发行股票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为4,123.711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方式为战略配售(如有)、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投资者,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发行日期为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