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西安市高新路60号西安银行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梁邦海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2. 2025—2027年资本规划。对于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议案,同意2,705,940,290股(99.7847%),反对4,983,780股(0.1838%),弃权854,833股(0.0315%)。对于资本规划议案,同意2,636,334,980股(97.2179%),反对74,340,327股(2.7414%),弃权1,103,596股(0.040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11,778,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2%。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