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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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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受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贺莉莉律师和汪雅筠律师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3次会议决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4日公告,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下午14时5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66,958,018股,占总股本45.95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3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1,319,909股,占总股本9.8982%。会议由独立董事张光华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为补选梅先志先生和赵金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二人分别获得选举票数2,992,769,945(99.8163%)和2,992,588,769(99.8103%),均当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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