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就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020年11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福建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该激励计划。2020年12月9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1年12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调整解锁业绩条件。2024年12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涉及2名不再任职的激励对象,回购注销92,1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6.25元/股。同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同议案。2025年1月7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1月8日,公司发布债权人公告,45天内未收到异议。回购股份种类为限制性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为1,587,585,826股。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申请,预计2025年3月18日完成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