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999弄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保富主持,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列席。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040,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471%。其中,现场出席4人,代表股份84,684,085股;网络投票75人,代表股份22,356,547股。中小投资者74人,代表股份9,118,389股。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8,112,592股,反对4,240,719股,弃权3,236股;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22,301,449股,反对51,862股,弃权3,236股;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22,301,869股,反对51,442股,弃权3,236股。所有议案均获特别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