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涉及多项承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每年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如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通过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等方式稳定股价。公司还承诺若存在欺诈发行情形,将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二级市场价格。此外,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若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公司还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并对未履行承诺事项采取约束性措施,如扣留分红、冻结股份等。最后,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出现业绩下滑,实际控制人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