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浙江华业: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涉及多项承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每年减持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如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通过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等方式稳定股价。公司还承诺若存在欺诈发行情形,将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为二级市场价格。此外,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若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公司还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并对未履行承诺事项采取约束性措施,如扣留分红、冻结股份等。最后,若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出现业绩下滑,实际控制人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限。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