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受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
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12日14:30在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357号西典新能总部206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6名,代表股份109,624,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369%。现场出席股东3名,代表股份109,080,000股;网络投票股东213名,代表股份544,556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