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98.395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48号),主要内容为:同意公司向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9,851,239股股份、向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59,210,848股股份、向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7,778,64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9,000万元。公司需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请文件进行操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办理发行股份相关手续。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或问题,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