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2.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85,142股,占总股本的0.535%,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0.53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10,478,894.3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该调整经公司第七次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贷款额度不超过1,7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用途为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表示,上述调整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回购方案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