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19710_A01号)显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和发现错误,且可能因情况变化而变得不恰当。审计结果显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2024年12月31日于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此报告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芳和刘小红,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