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积禄))
2024年度,孙积禄作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孙积禄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因公出差未出席股东大会。
孙积禄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发表独立意见,维护股东利益。他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审慎的研判。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真实有效,符合法律法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各项业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程序合规,酬金合理。孙积禄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