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为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定于2025年3月11日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闽江口工业区洞江西路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2025年2月24日,公司公告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及会议通知,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5,331,854股;网络投票股东共1,040人,代表股份13,213,298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