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保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31日下午14点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21层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主要审议关于发行境内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
议案内容如下: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可一次或分期进行,债券期限与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赎回条款规定,从第5年末起,在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可按面值全部或部分赎回债券。若因监管规定变化导致债券不再满足合格标准,公司有权提前赎回。偿付顺序上,本次债券列于保单责任、其他普通负债和附属资本工具之后,优先于核心一级资本工具。利率设置为每5年重置一次,基于重置时点5年期国债收益率加上发行时确定的固定利差,不设利率跳升机制。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核心资本,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发行方案并处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存续期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债券存续期内。议案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