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善英))
本人张善英,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等情况,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重大业务往来。
四、无不良记录,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五、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声明人:张善英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