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429)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木塑科技地板有限公司以增资及借款形式向全资子公司森泰(泰国)有限公司提供募集资金合计16,996.94万元,其中增资13,884.97万元,借款3,111.97万元,借款期限5年,年利率0.5%。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在泰国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生产线扩建项目”,并将原存于中国银行广德支行的募集资金119,366,604.96元(含利息)转存至新账户。公司与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专户仅用于募投项目资金存储和使用;各方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银行按月出具对账单;大额支取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督导期结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