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提名郭著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查郭著名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资料,认为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郭著名先生符合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相关推荐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郭著名先生为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关于聘任郭著名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经审查郭著名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资料,认为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名委员会一致认为郭著名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相关推荐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郭著名先生任董事会秘书,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