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3月修订))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3月修订)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厘清公司治理主体间的权责边界,提高重大事项决策效率。该办法涵盖授权管理的对象、原则、事项及范围、管理、监督责任等内容。
授权管理对象为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审慎授权、适时调整、权责对等原则。授权分为常规性和临时性授权,前者以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形式授权,后者以董事会决议单独授予。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裁等治理主体,但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权。
授权事项决策后,授权对象须组织执行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及完成情况。董事会对授权事项负有主要监管责任,定期监督并可在特定情况下变更或撤销授权。授权对象不得自行变更或超越授权范围,如需调整授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授权事项出现重大问题,董事会仍需承担责任。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