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定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重大事件等内容,且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内容涵盖重大事件的起因、状态和影响。
公司应确保未公开信息的保密,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签署保密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公司内刊、网站等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公司还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及时、准确披露信息的责任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