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沈志翔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沈志翔先生简历如下: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曾任南瑞(福建)电力勘测设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外汇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公告》。
特此公告。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