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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股份: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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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303)于2025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 第四十一条:新增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2. 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2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 第一百五十八条:调整现金分红政策,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提议中期利润分配。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确定。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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