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委员会勤勉尽责,确保审计工作合规。
致同所按《审计业务约定书》要求,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核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出具专项报告。审计结果显示,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有效。致同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就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评估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委员会对致同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核查,认为其具备审计资质和能力。2024年3月6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致同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12月26日和2025年2月14日,委员会分别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和工作沟通会议,讨论审计范围、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初审预审情况等。2025年3月5日,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年报审计中态度公允、客观,表现出良好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