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需激励的员工,但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3月7日,以6.07元/股的价格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125.4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此举符合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