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议,评估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经营计划、重组、改制、并购等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重大投资、融资、担保、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的研究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工作程序包括:公司相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上报项目资料,投资评审小组初审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相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投资评审小组评审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战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