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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能东方: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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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5-011

福能东方全资子公司广东福能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福能大数据)与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烽云)、冯树彬签订《业务合作合同》。广州烽云整体承包经营福能大数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塱宝西路68号的IDC机房及配套设备,福能大数据提供配套服务。因公司董事陈刚兼任广州烽云副总经理,构成关联交易。

广州烽云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冯树彬,持有57%股权。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烽云资产总额35,689.55万元,净资产11,188.79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7,469.43万元,净利润1,215.53万元。

合作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承包费用为2,314万元/年,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广州烽云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承包费,服务费用在费用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福能大数据有权限制使用权并享有留置权,逾期六个月可解除合同。

独立董事认为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年年初至1月末,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259.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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