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1月6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考核达标。经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为375,978,371.92元,较2021年度增长401.05%,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115人,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56万股。此外,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辞职激励对象持有的1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516元/股加上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29,103,265股变更为1,428,943,265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