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主要内容如下:本次收购系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新设合并成立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导致合并后的新设公司取得能投集团直接持有的川能动力561,714,254股股份(占川能动力股份总额的30.43%),并取得能投集团持有的化工集团100%股权及能投资本100%股权,从而合计直接及间接取得川能动力728,515,405股股份(占川能动力股份总额的39.46%)。收购目的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省属企业在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中的能源安全支撑保障功能。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已履行相关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包括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批准,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反垄断审查。本次收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和能力,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