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受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5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包括选举赵福堂、赵文革、王联合、李晓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苏玉珠、淡勇、王秋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贺兵奇、车建宏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97名,代表股份6,709,116,881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018%。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