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在推出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