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金祥慧))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金祥慧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通过了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且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如被提名人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