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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物: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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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接受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增持股份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广汇集团成立于1994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517,144.80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本次增持目的是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旨在提振投资者信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增持前,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3,467,090股,占公司总股本46.60%。广汇集团计划自2024年9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3亿元,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4年10月17日,广汇集团累计增持2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991%,增持金额11,892.60万元。2025年1月27日,公司完成减资,总股本变为1,193,329,151股,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增至50.12%。截至2025年3月2日,广汇集团累计增持27,830,739股,占公司总股本2.33%,增持金额15,097.18万元,增持计划完成。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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