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受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15日,公司董事会已公告通知各股东,会议于2025年3月3日13:30在上海嘉定区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95,774,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225%。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关于对公司接受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294,004,459股,占99.4014%;2.《关于控股子公司物业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293,985,865股,占99.3951%。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重大利益事项的议案已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关联股东未出席及参与表决。
通力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