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涉及后者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包括其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选取收益法结论。评估结果显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348,675.95万元。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资本140,000万元,由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50%。公司主营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炭素制品生产销售等,拥有两条电解铝生产线(合计产能75万吨)及3台35万千瓦自备机组。2023年4月,公司启动华云三期项目,新增42万吨电解铝产能。
评估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及公司财务数据。评估假设涵盖公开市场、持续经营等。特别事项说明指出,评估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及税费影响,且未决诉讼等事项未纳入评估结论。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