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国浩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发表意见。
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2日发布,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现场会议在青岛市市北区宁波路37号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448,315,696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5人,代表股份180,612,921股。中小投资者共584人,代表股份78,552,577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其中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