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宿迁联盛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10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2009026),发证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证书有效期届满之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4年公司已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所得税,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