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针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及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认为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和进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创新能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违规事项。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助于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
本次发行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