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杨艳、黄守道、顾清扬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他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此外,他们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基于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董事签字:李鸿、吉喆、王学信、李先怀、范律、张振华、杨艳、黄守道、顾清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