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相关法规,公司及相关方作出多项承诺。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存在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赔偿投资者损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并在公司拓展业务时避免竞争。公司还承诺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依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此外,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采取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增持等措施稳定股价。公司还承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促进健康发展,完善公司治理,执行利润分配制度,确保股东权益。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