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康股份”)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依据相关法规对其2024年度规范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由保荐代表人宋亚峰执行。
检查内容涵盖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及经营状况。检查手段包括实地查看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会议记录、公告、银行对账单等,并与高级管理人员访谈。
检查结果显示,华康股份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三会运作良好,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且执行到位,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合规,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募投项目管理。本次检查未发现需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华康股份在各方面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