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为此作出多项承诺。关于股份限售安排,股东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所持股份,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延长6个月。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为稳定股价,公司及相关方将严格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在触发条件时采取回购或增持措施,未履行时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同时限制薪酬和股份转让。
关于欺诈发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存在欺诈发行情形,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并赔偿投资者损失。
针对摊薄即期回报,公司将推进发展战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公司治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以填补回报。
此外,公司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业绩下滑时延长股份锁定期。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