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017号)由BDO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盛美上海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不能完全防止和发现错报,且可能因情况变化而变得不恰当。
审计结果显示,盛美上海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报告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署,出具日期为2025年2月25日,地点为中国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