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2月),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涵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和媒体对接,负责信息上报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各部门、子公司需配合舆情信息监测与报告,确保信息及时、客观、真实。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可能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负面信息;一般舆情为其他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客观公正、系统运作。一般舆情由副组长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工作组会议,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如调查事件真相、与媒体沟通、澄清信息、加强投资者沟通等。
公司强调保密义务,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予以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