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南水务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尤勇军))
本人尤勇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并承诺: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
二、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人员、最近12个月内曾具有前述情形人员、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四、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等情况。
五、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关系,并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声明人:尤勇军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