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善仕))
刘善仕作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声明人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如下:本人已通过第5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未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影响独立性的任职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或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缺席会议被撤换,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候选人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录入、报送或公告相关信息。刘善仕,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