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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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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1月24日、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8,471,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在内的22项议案,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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