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21日、24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曾涛先生询问,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重大事项。
公司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为:2015年至2023年,华微电子持续以预付设备款等名义与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其关联方进行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未被偿还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49,067.82万元。若公司未能在6个月内清收上述资金,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